一、在公示期限內,任何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、來電、來訪等形式,向市水務集團黨委反映公示對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。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簽署和自報本人真實姓名;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印章。
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,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,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。
二、公示時間從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止。
三、受理單位:市水務集團人力資源部
地址:惠州市惠城區(qū)江北云山東路27號 郵政編碼:516003
公示電話:0752-2688798 電子信箱:hzswjtrlzyb@163.com
中共惠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
2021年11月24日